各中小学、幼儿园: 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第五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和第二届上海市优秀区(县)教育科学研究室、优秀教育科研员评选活动,请各校(园)按照市有关通知精神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 一、第五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 (一) 参评范围 基层学校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科研成果,以中小学幼儿园为主。具体范围如下: 1.本市基层学校负责人和教师自2012年初以来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 2.本市基层学校负责人与教师自2012年初以来与其他方面人员合作,但由基层学校人员牵头并为主申报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 3.凡已参加过上海市教委及以上的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并获得等第奖的不属申报范围。 (二)成果形式 包括教育研究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与案例研究报告等。 (三)申报限额:我区申报15-20项 二、第二届优秀教育科研员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在教育科研管理、普及教育科研知识和方法、培训科研骨干队伍、提供科研信息情报服务、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和其他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成绩突出。 2.担任专职教育科研员三年及以上,在评选年度内主持或以主要成员参与的科研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在市级及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3.在科研成果推广与交流方面做出了贡献。组织和召开的科研展示或现场会在全市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积极参加市、区(县)有关科研活动。 (二)对象 本市各区(县)教育科学研究室、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院(校)、中小学校(含中职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中专职或主要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限额:我区推荐专职科研员1—2名;学校(幼儿园)科研工作人员1—2名。 三、申报办法 1.书面材料交区教师进修学院科研部齐梅老师,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2.申报评奖的教育科研成果,应送交以下材料:(1)全面反映教育科研成果的主件5份;(2)反映教育科研成果的内容提要(3000字以内)10份文本;(3)若需要对成果进行补充说明,可送附件1份;(4)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原件)并附推荐单位意见,《推荐表》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kyb@sjedu.cn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准确,一经上报,不再更改。要求各成果申报学校慎重填写校对“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荐表”中主要研究人员的姓名和排序,以免成果获奖证书的获奖名单有误。 3. 申报第二届优秀教育科研员,应送交以下材料:优秀教育科研员推荐表;评选年度内获得的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评选材料从2012年9月到2015年8月)。 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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